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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物业敬畏业主评分权 才能走上健康发展轨道

2017-10-25

“亲,给个好评吧!”今后,为XXX区363个住宅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,将会像淘宝掌柜一样,对业主的评价多一分敬畏。日前,XXX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大会上出台相关新政:在全市率先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,调查结果将在媒体上公开曝光。被多次曝光的差评大户,将面临被业主“炒鱿鱼”甚市场淘汰的风险。

稍加留意一下近年来有关物业管理的新闻,不难发现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冲突似乎从来没有消停。甚有六成受访物业小区居民表示,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投诉总是“很无力”,缺乏有效制约,对政府实施调查曝光制度非常期待。

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,本该是鱼和水的关系,是谁也离不开谁的。但从社会现实多年来反映出的问题看,确有不少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非常不融洽,甚大有水火不相容之势。部分小区停(租)车位价格高企、小区公共场所被占用,维修基金的使用不透明、环境卫生说一套做一套、公共空间广告满天飞……物业管理本应为广大业主打造贴心的服务,让业主满意是衡量物业服务的硬杠杠,但现状却是业主不满又常拿它无可奈何。

事实上,物业法赋予了业主相当的权利,对于小区物业公司的撤换应由广大业主说了算,法律似乎给足了业主“面子”。但从六成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投诉“很无力”来看,业主尚未充分享受到法律赋予的“待遇”。

解决好当下城市里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矛盾,不仅关系着城市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,更是城市法治、和谐、文明的具体体现。这一方面有赖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管理义务,管理要到位;另一方面业主也要积极配合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管理。当前长沙市雨花区出台新政——业主可以对物业服务质量“打分评星”,对差评大户曝光,业主可以对物业“炒鱿鱼”,这无疑是对物业管理放大招,也是相关主管部门以民为本主动作为的一种体现。笔者认为,此举在取得实施经验的基础上,值得在全市广大小区推广。只有让物管敬畏业主的评分权,物业管理才能走上竞争发展的健康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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